*学生人员:适用于18周岁(不含)以下适龄在读未成年人或18岁以上成人、在校在读人员的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 
	护照 | 
    
	提供行程结束后有效期还余6个月以上并页数完整、无破损、无水渍的护照原件;
	护照内需至少留有2页(无需连续)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旧版护照尾页需亲笔签名,未成年人(以递交申请日未满18周岁以下)由父母代签;
	如曾持有旧护照,需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提供英文遗失说明;下载英文遗失说明模版查看护照样版	 | 
  
  
    | 
	照片 | 
    
	提供彩色、白底、大一寸、近半年的照片2张原件;
	需适用像数及规格:宽3.3cm*高4.8cm或宽3.5cm*高4.5cm的要求)查看照片样版	 | 
  
  
    | 
	身份证 | 
    
	提供清晰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需余1个月以上,若未办理则不需提供,上海领区需提供原件;)查看身份证样版	 | 
  
  
    | 
	户口本 | 
    
	提供清晰整本有信息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
	(若是集体户口或户籍证明的,需按要求提供,上海领区需提供原件;)查看户口本样版	 | 
  
  
    | 
	出生证 | 
    
	提供清晰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
	若由法院判决,可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若由医学出具证明的,可提供经公证的医学证明原件;查看出生证样版	 | 
  
  
    | 
	学生证 | 
    
	提供清晰整本有信息页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
	(或可提供接送卡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查看学生证样版	 | 
  
  
    | 
	申请表	 | 
    
	如实并完整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个人签证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下载签证申请表模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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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读证明 | 
    
	提供学校出具的英文在读证明原件1份;
	内容列明: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及允许其请假赴该国旅行的证明;
	(必须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下载英文在读证明模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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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单位资料 | 
    
	若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一同前往则不需提供:
	提供任职单位的英文版收入证明原件1份;
	内容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入职日期、月薪、工作地点;
	(必须用公司抬头纸,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的原件)下载收入证明模版
	(若父母为退休人的,则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或退休证明原件)	 | 
  
    
    | 
	父母银行流水账单	 | 
    
	若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一同前往则不需提供:
    提供在递申请签证15日内打印的,近3个月活期个人工资卡进出账的银行流水账单,余额需能支付起此次旅行费用的原件1份;(如果未能达到此要求,申请人应提交解释信说明情况)
	(余额建议3至5万人民币左右,需盖银行章,流水记录上需体现工资或能证明每月正常发放工资的记录,切勿在打印记录的短时间内大额进出记录,建议打印近6个月记录);查看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样版
	(若父母为退休人的,则可提供退休金的近半年银行流水原件)	 | 
  
    
    
	
    
	公证及认证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出生医学证明 
    (公证及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中国驻外使馆或省外办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1份;
	公证书内需含英文或斯洛伐克语的翻译件;
	(斯洛伐克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查看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及认证样版	 | 
  
  
    
	亲属许可证明 
    (公证及认证)	 | 
    
	请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不同资料:
	如未成年人无/只有一方父母陪同旅行时,须提交原件: 
    I、由不同行的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签字的出行同意声明,经公证处公证,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内需含英文或斯洛伐克语的翻译件); 
    I、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斯洛伐克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查看亲属许/监护权样版	 | 
  
    
    
	
    
	邀请方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 邀请函  | 
      提供邀请方个人出具的的邀请函原件1份;(格式不限、列明即可)
          需列明现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注明邀请姓名并亲笔签名;
        内容需列明:双方关系,邀请的详细目的,邀请具体人员姓名及护照号码,邀请具体准确日期及行程计划,费用支付方、计划的逗留地点等信息;(注:邀请日期需与实际出发日期相一致,并请结合实际确定准确的出发及回程日期而定)
        (需盖章/亲笔签名原件,如提供复印件,视使领馆决定,如邀请信非斯洛伐克公民出具并签字,则需提供斯洛伐克共和国警方出具的邀请函原件);查看探亲访友邀请函模版 | 
    
    
    | 经济支持及居住证明	 | 
    
    若中方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斯洛伐克邀请方提供费用的,则按以下信息提交: 
A: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若中方申请人自行提供的,则不需要提供以上资料);   
    如由斯洛伐克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或申请人的斯洛伐克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 
  
  
    | 
	邀请人资料	 | 
    
	若邀请人为本国的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若邀请人为非该国籍需提供:护照身份信息页及在该国有效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各1份;	 | 
  
  
    | 
	双方关系证明资料	 | 
    
	能证明双方关系的资料:(可由双方任一方提供复印件或原件); 
	A,探亲目的: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原件;(若可提供邀请方斯洛伐克当地的出生证等复印件) 
    B,访友目的:可提供往来信件、电子邮件等材料或照片(原件)证明私人关系的资料; 
		 | 
  
    
    
	
    
	辅助部分资料
	*尽可能提供
	[空白或无发达国家出入境记录的申请人,建议尽可能提供,以便顺利获得签证]	  	 | 
  
    
    | 
	银行流水账单	 | 
    
    提供在递申请签证15日内打印的,近3个月活期个人出账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1份;
	(需银行盖章,切勿在打印记录的短时间内大额进出记录,18周岁以上可提供,建议打印近6个月记录)查看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样版	 | 
  
  
    | 
	房产证 | 
    
	提供个人或父母名下清晰的整本有信息页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
	(或购房合同等复印件);查看房产证样版	 | 
  
  
    | 
	信用卡 | 
    
	提供个人或父母名下信用卡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
	提供近三个月信用卡的纸质账单原件;查看信用卡/记录样版	 | 
  
    | 
	存款证明 | 
    
	提供父母名下银行的定期存款证明原件1份;
	(或可提供基金流水等证明原件);查看存款证明样版	 | 
  
  
    | 
	车辆行驶证 | 
    
	提供个人或父母名下清晰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查看车辆行驶证样版	 | 
  
  
    | 
	证券记录 | 
    
	提供父母名下证券记录原件1份;
	(在所属证券公司出具并加盖章)查看证券记录样版	 | 
  
  
    | 
	债券 | 
    
	提供清晰有效或有价值的债券复印件1份;查看债券样版	 | 
  
    
    
	
    
	大使馆/领事馆部分资料
	*若有可提供
	[以下为大使馆/领事馆所需资料,由我司代办,申请人如有以下资料可提供,以便我们更好操作]	  	 | 
  
  
    | 
	机票预定单	 | 
    
	提供覆盖整个行程计划并有预定编码的机票预定单复印件;	 | 
  
  
    | 
	酒店预定单	 | 
    
    提供覆盖整个行程计划并有的预定编码酒店预定单复印件;	 | 
  
  
    | 
	旅游保险单	 | 
    
    提供覆盖整个行程计划并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
	医疗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原件;参考保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