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适用申请商务洽淡为目的C34类别;
个人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护照 |
提供在行程结束后有效期还余6个月以上并页数完整、无破损、无水渍的护照原件;
护照内需至少留有2页(无需连续)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旧版护照尾页需亲笔签名;
如曾持有旧护照,需提供旧护照原件;查看护照样版 |
照片 |
提供彩色、白底、大一寸、近半年的照片2张原件;
(需适用像数及规格:宽3.3cm*高4.8cm或宽3.5cm*高4.5cm的要求)查看照片样版 |
身份证 |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需余1个月以上)查看身份证样版 |
户口本 |
提供清晰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所有成员页完整的复印件1份;
若为集体户口,请提供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若是户籍证明的,需按要求提供)查看户口本样版 |
居住/暂住证 |
户籍不属于本领区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资料:
① 居住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复印件上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居住证或暂住证上无标明有效的期的,需要提交居住证状态查询打印件。)
② 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若户口不在该领区管辖申请的需提供,否则不需提供)查看居住/暂住证样版
|
申请多次资料 |
申请商务多次,需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条件一:国营企业或与韩国年贸易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或工作满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
条件二:以商务签证访韩2次以上且无非法滞留记录,在与韩国企业有实际贸易往来的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中工作满2年的职员。
※对符合条件二的,需提供以下:
① 需提供近2次访韩的商务签证复印件及出入境章复印件;
② 近2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需显示近两年都在被邀请公司缴纳的;注意: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需显示清晰盖章(如电子章则提供电子版即可),至少包含医疗和养老在内的3个险种,至少包含医疗和养老在内的3个险种,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
|
申请表 |
如实并完整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个人签证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下载签证申请表模版 查看填写样板参考填写样板 |
|
单位在职证明 |
提供中文单位商务在职证明的原件1份;
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任职年限、职位、薪酬、访问目的、访问时间、费用支付方,同意保留其职位;(必须包含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部门负责人手机号码以及公司公章)注:要有申请人的部门负责人和其联系方式,不能是人力资源。
(必须用公司抬头纸,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的原件)下载商务在职证明模版 |
单位营业执照 |
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并加盖公章的原件1份;[请根据单位性质提供不同资料]
A.私营企业或单位营利性机构: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B.企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性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查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 |
邀请方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邀请函 |
邀请事由书原件1份(参考固定模版);
※必须加盖韩方公章,邀请函不能手写日期或者日期空置,请完整填写;
* 如邀请函内容过多导致邀请函分页,需要加盖韩方盖章的骑缝章;
* 邀请出行日期,需计划除开(领馆办理签证+由韩国寄原件+准备资料等)所需的时间;
(需提供3个月内开具的,过期需重新提供,不接受电子档,否则将视为缺失资料);查看商务邀请函模版 |
事业者登陆证明 |
提供韩国邀请公司的《事业者登录证明书》的复印件1份(即营业执照);
若为非盈利机构的,提供固有号码证复印件1份
(需提供3个月内开具的,过期需重新提供);参考样板事业者登陆证 |
纳税事实证明 |
提供韩国邀请公司的《纳税事实证明》,必须显示有纳税金额的纳税事实证明书复印件1份;必须有近13个月的记录(日期连贯,且页数完整)
以下两种情况可不提供:
※证明曾以商务目的访韩或曾到访韩国领事馆指定国家的申请人;
※邀请方单位为政府机关等非盈利机构;
(需提供3个月内开具的,过期需重新提供);参考样板纳税事实证明 |
印鉴证明书 |
印鉴证明书原件(需与邀请函上的印鉴章一致)
(需提供3个月内开具的,过期需重新提供);参考样板印鉴证明书 |
双方公司资料 |
双方公司交易往来资料:(可由双方任一方提供复印件或原件);
最近一年在韩国开具的与韩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实绩证明资料(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单等复印件)
*如符合条件一的申请人,该证明材料需显示双方公司的年贸易额在3万美金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