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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商务签证【全国领区】(技术短期签)
    出行日期
    ¥ 1980 
     
    已办理人数:617
    办理数量 正常21工作天 ¥1980 /人
    - +
    办理时间 正常12工作天
    是否面试 无需面试
    签证信息 有效期:使领馆定 停留期:使领馆定 入境次数: 使领馆定
    受理领区 北京大使区、上海总领事区、广州总领事区
    签证资料清单
    在职人员资料
    *在职人员:赴巴西从事不超过一年的技术交换或技术支持类工作,如机器和设备的组装、测试、修理和维护,可以申请此类签证;
    特别注意:申请人前往巴西联邦警察局登记时,需要提供翻译成葡萄牙语的出生证明双认证或海牙认证书;
    个人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护照
  • 提供在行程结束后有效期还余6个月以上并页数完整、无破损、无水渍的护照原件;
  • 护照内需至少留有2页(无需连续)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查看护照样版
  • 照片
  • 提供彩色、白底、近半年的照片2张原件;
  • (照片需适用像数及规格:宽4cm*高5cm的要求)查看照片样版
  • 身份证
  • 提供清晰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1份;
  • (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还需余1个月以上)查看身份证样版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近 90 天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公室或海牙认证的原件;
  • 应巴西驻上海领馆要求,非上海领区的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证明必须经过巴西使领馆的认证。
  • (需内附翻译件葡萄牙文或英文;注:如在巴西劳工部(MTE)提交的 2 个工作日紧急申请此要求免除。
  • 出生公证
  • 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海牙认证的中文及葡萄牙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例如:经过海牙认证的出生证、户口、亲属关系公证或其他同等中葡公证书);
  • 注意:在上海提交申请时,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须经巴西领事馆认证。
  • 申请表
  • 如实并完整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个人签证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 (此表仅限我司使用,请如实完整填写,可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档发送;)下载签证申请表模版
  • 单位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单位派遣函
  • 提供英文单位商务派遣函的原件1份;
  • 内容列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职位、入职日期、月薪、派遣商务目的及国家、派遣出发及回程日期、费用支付方、担保如期返回中国并保留其职位;(注:派遣出发及回程日期需与邀请函日期一致,并请结合实际确定准确的出发及回程日期)
  • (必须用公司抬头纸,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的原件)下载在职证明模版
  • 单位营业执照
  • 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并加盖公章的原件1份;[请根据单位性质提供不同资料]
  • 1、若私营企业或单位营利性机构: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2、若企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性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查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
  • 单位年检报告记录证明
  • 单位年检报告记录证明加盖公章+英文翻译件加盖公章各1份;
  • 邀请方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邀请函
  • 提供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的邀请方或合作方公司出具的葡萄牙文邀请函原件1份(格式不限、列明即可);
  • 需使用邀请方公司或团体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及CNPJ(税务注册号)印章,注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并亲笔签名,并需要列明至北京大使馆/上海总领事馆/广州总领事馆的葡萄牙文;
  • 内容需列明:双公司/组织/团体的名称,邀请的详细目的,邀请具体人员姓名/职位/护照号码,邀请具体准确日期及行程计划,费用支付方等信息;(注:邀请日期需与实际出发日期相一致,并请结合实际确定准确的出发及回程日期而定)
  • 巴西驻北京使馆要求,2022年7月14日起,申请巴西商务/技术类签证时,邀请函必须经过巴西公证处签字认证。
  • (注:北京和广州签证申请中心也可接受邀请函扫描件或未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或扫描件;上海只接受邀请函公证件原件。 );
  • 邀请方公司资料
  • 1,提供签署邀请函的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若提供的邀请函为公证书原件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签字的邀请人资料);
  • 2,提供邀请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明CNPJ的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明下载
  • MTE批文
  • 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的批文复印件,或批文号查询截图(如OFICIO No. 288/2024/CG);
  • 大使馆/领事馆部分资料 *若有可提供 [以下为大使馆/领事馆所需资料,由我司代办,申请人如有以下资料可提供,以便我们更好操作]
    机票预定单
  • 提供覆盖整个行程计划并有预定编码的机票预定单复印件;

  •       

          

          

          

          
    签证基本信息
  • 领区划分
  • 巴西驻北京大使馆:除以下领区申请人;
  • 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安徽、江苏、山东、浙江;
  • 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广西、福建、贵州、海南、湖南、云南;
  • 备注信息:以批文发送接收的领区划分;

  • 签证信息
  • 是否面试说明:无需面试,使/领馆特殊要求除外;
  • 办理工作天说明:以上标出的所有工作天不含收周六日、节假日及使领馆/签证中心休息日及如需回寄快递的时间及需预约至递送期间等待的时间;所列办理工作天时间为:使/领馆审批工作天时间+我司操作资料工作天时间;并我司只作预计办理的时间,如使/领馆要求申请增补资料或其它的要求将可能延长审批时间,具体审批时间由使/领馆审批决定;
  • 签证有效期说明:一般申请有效期为6个月,具体由使/领馆审批决定;在须在巴西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首次入境巴西,否则该签证将被视为失效;
  • 签证停留期说明:使/领馆根据您提交的资料上申请要求停留的时间决定审批签证停留期;申请获得单次签证的一般审批签证停留期为90天,申请获得多次往返签证的签证停留期在180天内,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具体由使/领馆审批决定;
  • 入境次数说明:申请获得单次的一般审批为单次出境,申请获得多次的一般审批不限出入境次数,具体由使/领馆审批决定;
  • 备注说明:所有的签证信息内容以大使/领事馆的审批或该国出入境官员为最终决定;此签证办理可在行程前发前3个月办理,过早不予受理;

  • 报价说明
  • 费用包含
  • 1、费用包含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所收取的费用;
  • 2、费用包含我司收取的服务费用,包括:填表、预约号、交费、翻译等使/领馆所需的操作;
  • 费用不包含
  • 1、客户如需往返邮寄的费用自付;
  • 2、客户如需面试或录指纹的交通费用或其它没列明的费用;
  • 备注说明:客户自愿接受或要求签证中心提供如:快递、信息提示等要求的额外服务,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 签证预定信息
  • 预定步骤
  • 第一步:选择签证产品、预定并付款;
  • 第二步:准备签证所需资料、通过A:邮寄、B:亲自递交、将资料交接到我司;
  • 第三步:审查资料、操作领事馆资料;
  • 第四步:送签办理;
  • 第五步:领取、配送完成;
  • 备注说明:使用我司的会员注册提交订单,将可实时跟进订单进度及操作,也可通过线上审批资料,更准确快捷办理,合同客户及采购商客户的操作另附合同;

  • 预定须知
  • A. 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 B.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 C. 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 D.我司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我司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E. 如果您的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每本赔付1000元作为赔偿外,其它费用将不再承担,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 F. 订单生效后如欲中途取消签证申请,则在我司已经将您的签证申请送交使领馆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
  • G.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 重要提醒:当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视同您已认同本网所列全部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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