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适用于成年人并已参加工作,且有正规发放工资人员的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
护照 |
提供在行程结束后有效期还余6个月以上并页数完整、无破损、无水渍的护照原件;
护照内需至少留有2页(无需连续)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查看护照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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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提供彩色、白底、大一寸、近半年的照片电子档;
(照片需适用像数及规格:宽4cm*高5cm的要求,务必提供电子档;)查看照片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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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提供清晰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还需余1个月以上)查看身份证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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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近 90 天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且须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公室或海牙认证,并附西班牙翻译件的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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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派遣函 |
提供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海牙认证的西班牙文单位商务派遣函的公证书原件;
内容列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职位、入职日期、月薪、派遣商务目或项目名称及国家、派遣出发及回程日期、费用支付方、担保如期返回中国并保留其职位;(注:派遣出发及回程日期需与邀请函日期一致,并请结合实际确定准确的出发及回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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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营业执照 |
提供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海牙认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西班牙文翻译件的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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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流水账单 |
提供中方单位/公司账号的近6个月银行全部流水对账单原件1份;
(可在银行柜台打印或可用银行APP下载并带有银行电子验证章的电子档打印件;)查看公司银行流水账单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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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方部分资料
*必须提供
[需按要求并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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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提供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的邀请方或合作方公司出具的西班牙文邀请函原件1份(格式不限、列明即可);
需使用邀请方公司或团体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注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并亲笔签名,并需要列明至北京大使馆/上海总领事馆/广州总领事馆的西班牙文;
内容需列明:双公司/组织/团体的名称,邀请的详细目的,邀请具体人员姓名/职位/护照号码,邀请具体准确日期及行程计划,费用支付方等信息;(注:邀请日期需与实际出发日期相一致,并请结合实际确定准确的出发及回程日期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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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公司资料 |
邀请方公司的商务登记证明以及最后-次纳税证明(RIF)彩色扫描件或下载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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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公司资料 |
双方合作辅助资料:(可由双方任一方提供复印件或原件);
1、业务洽谈或商务活动公司提供相关订单/协议/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观展人员提供门票;参展商提供摊位布图、展位总布图、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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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领事馆部分资料
*若有可提供
[以下为大使馆/领事馆所需资料,由我司代办,申请人如有以下资料可提供,以便我们更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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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定单 |
提供覆盖整个行程计划并有预定编码的机票预定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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